赤峰大泰礦業有限公司原名喀喇沁旗樓子店鄉金礦,2010年由赤峰雙源礦業有限公司收購,更名為赤峰雙源礦業有限公司,2014年由赤峰大泰礦業有限公司收購,更名為赤峰大泰礦業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十家滿族鄉大水清村,是金礦開采、選冶、加工、銷售企業,公司注冊資金900萬元,日處理金礦石100噸,年生產300天,年處理礦石3萬噸。 該尾礦庫于2006年2月由山東黃金集團煙臺設計研究工程有限公司進行了設計,出具了《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雙源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補充設計說明書及安全專篇》。該尾礦庫未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驗手續。 為了滿足安全生產需求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驗手續,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及尾礦庫安全設施設計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內安監一字[2018]122號)及赤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及尾礦庫安全設施設計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安監管非煤字[2018]75號)的文件精神,2019年10月委托赤峰高達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赤峰大泰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初步設計(補充完善文本)、《赤峰大泰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安全設施設計(補充完善文本),并在赤峰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該尾礦庫尾礦壩總壩高H總=29.0m(標高983.0m—標高1012.0m),總庫容量V終=17.81×104m3,有效庫容V有效=14.25×104m3,確定該尾礦庫為五等庫。 初期壩為透水堆石壩。后期壩采用庫區兩側山坡土石堆筑子壩。初期壩壩頂標高992m,最大壩高9m,壩長L=121m,壩體外坡坡比為1:2.2,在988留有馬道,馬道寬約2m,初期壩體外坡采用干砌石砌筑,目前共堆積5期后期子壩,每級子壩高約2.5-3.5m,每級子壩向內錯臺約2m,外坡坡比1:2.5,形成總坡比為1:3.6,后期壩外坡采用草皮護坡,堆積壩高約13m,尾礦壩頂標高1007m,壩頂寬4-5m,內坡坡比1:2.干灘頂部至尾礦壩頂最大高差為4.0m,庫內干灘平整,庫內現存尾砂堆積約7.3萬m3。 2021年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暗查暗訪發現該尾礦庫排洪設施違反了《尾礦設施設計規范》(GB50863-2013)6.1.5“地下排洪構筑物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其基礎應置于有足夠承載力的基巖上,對于非巖基的地下排洪構筑物應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和6.3.3“排水管或斜槽的凈高不宜小于1.2米”的規定,依照《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第三部分第六項的規定,屬于重大事故隱患。根據整改方案企業對尾礦庫排水設施改造從新進行“三同時”技術改造。該項目于2021年8月5日由喀喇沁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立項,項目名稱:赤峰大泰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排水設施技術改造項目。 為此,赤峰大泰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該尾礦庫排水設施進行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預評價范圍不包括其他工程。 |